在土地适度规模谋划,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谋划主体大宗涌现的情形下,我国农业生产正向适度规模谋划转变,投资额度倍增、谋划规模更大,面临的危害更高,对农业自然灾难的危害包管需求也一定越发强烈。
怎样切实有用地提高农业谋划主体在灾难条件下的一连生产起劲性、杜绝农业生产谋划者“因灾返贫”、维护农村和农业经济的稳固生长是周全建成小康社会的须要条件。农业包管作为专业化、市场化的农业灾难危害管理机制,怎样进一步立异和完善就显得特殊主要。
由于历史缘故原由,我国农业包管仍处于起步阶段,从笼罩规模、赔偿率以及运营机制上看,问题较为突出:一是保额缺乏、赔偿率低,据统计,2014年天下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489万公顷,直接经济损失3373.8亿元,通过农业包管赔偿214.6亿元,仅占6.36%;二是政府津贴缺乏,政府财务对农业包管提供尽可能多的津贴是天下老例,在我国中西部经济欠蓬勃地区,农民收入水平低、包管欲望更低,政府津贴缺乏一定造成应保未保等情形泛起;三是巨灾危害疏散机制缺失,包管公司无法疏散商业危害,巨灾包管理赔得不到有用包管,直保公司和包管人的危害敞口无限放大。
因此,我国急需建设财务支持下多主体谋划、多条理笼罩、多渠道支持的农业包管系统。
一是建设天下统一的政策性营业商业化运行模式,遵照“政府财务支持、包管公司承保、第三方介入”的原则,加大中央财务津贴支持力度,镌汰地方和下层政府对农业包管的介入水平,规范农业包管商业化运作系统,引入第三方介入包管代理和公估,建设政策性营业商业化运行模式。将政策性的农业包管落到实处,消除一些地方保存的“包管与农户没关系、定损与灾难没关系、加入包管的农作物与津贴品种没关系”的征象。
二是加大农业包管笼罩规模、提高保额标准和赔偿水平。参照西方国家乐成履历,将原有的低条理物化本钱包管向产量包管和收入包管刷新,实现农业自然灾难包管规模全笼罩,提高保额标准和赔偿水平,包管农民再生产能力。针对自然灾难频发的区域,应思量出台支持性政策,勉励多家直保公司实验团结承保。
三是农业包管应思量设置巨灾救助基金,通过在国家层面设立救助基金,对包管公司理赔之外,动用基金对受灾严重的农业谋划主体予以特殊救助。
四是建议政府出台《农业再包管法》,规范再包管分保营业开展和再包管比例;建议中国再包管公司建设专门的农业再包管公司,施展统筹优势,深入开展跨区域危害数据积累与研究,开展天下性的农业再包管营业,在向农业直保公司提供营业支持的同时,与境内外再包管公司一道对农业直保公司实验强制性分保。